石景山区厂房可燃气体监控系统

时间:2024年07月05日 来源:

可燃气体及有毒气体探测器是常用的安全检测仪表,为了保证现场检测数据的可靠性,设计选型时,应根据现场的环境条件提出对产品的技术性能要求。探测器的选用,应考虑使用环境温度以及被检测的气体同安装环境中可能存在的其他气体的交叉影响,并结合现场环境特征,考虑探测器的防水、防腐、防潮、防尘、防爆和抗防电磁干扰等要求。有毒气体的浓度范围一般为ppm级。检测环境条件对仪表的工作性能的影响尤为严重。有毒气体探测器的选用需综合考虑气体的物性、腐蚀性和探测器的适应性、稳定性、可靠性、检测精度、环境特性及使用寿命等,并根据探测器安装场所中的各种气体成分的交叉反应的情况和制造厂提供的仪表抗交叉影响的性能,选择合适的探测器。当现有探测器的测量范围不能满足测量要求时,有毒气体的测量范围可为 0~30%IDLH。石景山区厂房可燃气体监控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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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警报器是安装在现场,通过声、光或旋光向现场或接近现场人员发出警示的电子设备。常见的有:探测器自带的一体化的声、光警报器,按区域设置的现场区域警报器。报警控制单元是接收探测器的输出信号、显示和记录被检测气体的浓度、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并能向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等设备发送气体浓度报警信号和报警控制单元故障信息的电子设备。可燃气体报警信号参与消防联动时,报警控制单元通常采用按专门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产品标准制造并取得检测报告的专门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石景山区厂房可燃气体监控系统氧气探测器的吸入口安装高度距地坪或楼地板1.5m~2.0m,主要是根据操作与维护人员的身高范围而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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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燃、有毒气体探测器所检测的释放源的特点是在正常情况下不会释放,即使释放也是偶尔短时释放,且泄漏的可燃气体可能达到泄漏介质地爆燃下限或有毒气体浓度限值。其中,气体压缩机和液体泵的动密封释放源是指在正常运行时不可能出现释放易燃物质的泵、压缩机的密封处;设备和管道的法兰和阀门组释放源是指在正常运行时不可能出现释放易燃物质的阀门、控制阀及法兰连接件,且在正常生产过程中,需经常拆卸的法兰和经常操作的控制阀和阀组,这些法兰和阀门在不正常运行时可能泄漏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

在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的工程设计中,需根据装置的规模、业主的安全管理要求、生产装置的检测点数量和检测报警系统的技术要求,综合考虑气体报警控制单元的设计方案。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与生产过程控制系统不能合并设计,是为了保证装置生产过程控制系统出现故障或停用时,可燃气体及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仍能保持正常工作状态。报警控制单元具有的基本功能与设计配置的系统有关。报警控制单元的有关性能指标是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GB16808-2008并结合目前国内外气体检测报警仪表的发展情况制定的。警报器需远离对仪表工作有影响的强电磁场,如大功率电机、变压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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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释放源处于露天或敞开式厂房的设备区内,且通风良好,根据现场调查,引进装置均不设探测器,主要原因是泄漏的气体不会形成直径大于10m(100%LEL)的云团,当可以形成大云团时,工艺参数常常已出现异常,并发出报警提醒操作员处理。当释放源处于封闭或半敞开厂房内,通风不如露天或敞开式厂房,且在比较高点死角易于积聚可燃气体,为安全起见,尽快检测泄漏出的可燃气体,故规定在释放源上方0.5m~2m处设探测器。工厂生产厂房类别很多,车间内排风设施失效或不能及时排风时,安全风险依然存在。在比较高点易于积聚处设探测器主要目的是因为泄漏出可燃气体与有毒气体经扩散后易滞留此处,经一定时间积聚后易达到报警设定值,在此设探测器可尽快检测泄漏出的可燃或有毒气体。一般来说,H2、CH4、NH3等介质的探测器可以安装在离房内比较高处30cm以内。当监测参数超标时,发出报警信号,并联动控制可燃气体处理设备。石景山区厂房可燃气体监控系统

防爆型输入输出模块铝合金压铸,外观采用静电喷涂工艺。石景山区厂房可燃气体监控系统

在生产或使用可燃气体及有毒气体的生产设施及储运设施的区域内,泄漏气体中可燃气体浓度可能达到报警设定值时,应设置可燃气体探测器;泄漏气体中有毒气体浓度可能达到报警设定值时,应设置有毒气体探测器;既属于可燃气体又属于有毒气体的单组分气体介质,应设有毒气体探测器;可燃气体与有毒气体同时存在的多组分混合气体,泄漏时可燃气体浓度和有毒气体浓度有可能同时达到报警设定值,应分别设置可燃气体探测器和有毒气体探测器。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的检测报警应采用两级报警。同级别的有毒气体和可燃气体同时报警时,有毒气体的报警级别应优先。石景山区厂房可燃气体监控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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