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企业节能减排建筑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申报条件
上海市天然气分布式供能系统发展专项扶持办法 为提高清洁能源综合利用效率,推进节能减排和能源转型发展,促进分布式供能规范有序、健康持续地发展,并通过示范项目,带动能源科技创新和装备产业发展,按照国家发展改*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能源局《关于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的指导意见》和上海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以及“效率为先、择优支持、创新机制、营造环境”的原则,制定本办法。 第*条(支持对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的,单机规模1万千瓦及以下的天然气分布式供能系统项目。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节能减排和低碳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上海企业节能减排建筑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申报条件
(五)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示范项目。利用太阳能、浅层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的居住建筑或公共建筑(太阳能光伏项目和法定必须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的项目除外)。建筑规模:居住建筑的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公共建筑的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其中公共建筑应当实施建筑用能分项计量,且与本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数据联网。 (六)立体绿化示范项目。在相关重点区域的建(构)筑物上(不含住宅建筑,具体区域由市绿化市容局会同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发展改*委确定),利用屋顶、墙面等建(构)筑物空间开展的各类立体绿化项目,已享受绿地率抵算的立体绿化项目除外。建设面积:屋顶绿化覆盖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一般墙面绿化覆盖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特殊墙面绿化覆盖面积500平方米以上(其中,中环线以内重点区域屋顶绿化覆盖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特殊墙面绿化覆盖面积200平方米以上)。建设要求:符合立体绿化相关技术规范上海企业节能减排建筑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申报条件鼓励金山地区氮氧化物超量减排补贴实施办法。
(五)支持天然气分布式供能项目与智能微网系统相结合,鼓励符合条件的项目参与增量配网业务试点,电网企业应综合天然气分布式供能发展因素,优化区域电网规划,加强配电网建设,保障天然气分布式供能机组并入并网。 (六)支持天然气分布式供能项目采用“自发自用、自用为主、余电上网”的运营模式,上网电价按相关政策执行。 (七)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国家专项建设基金和发行项目专项债*,鼓励产业基金和私*基金及银行采用投贷联动方式参与天然气分布式供能项目建设。
五、申报审核程序 (一)监测平台项目建设的申报及审核,建设单位按照上海市市级数字化项目支出预算的要求编制方案上报,经市市场监管局同意后,报市经济信息化委审核。 (二)各重点用能单位、相关能源销售转供单位及专项项目主体的一级(关口)、二级和三级能源计量数据采集的申报,由申报主体在向国家城市能源计量中心(上海)有效发送能耗数据3个月后,按照《上海市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数据采集建设的验收要求》自行组织项目验收,验收通过后向市市场监管局进行申报。奉贤区企业技术改造专项扶持政策实施细则。
六、资金拨付 (一)监测平台项目建设资金经市经济信息化委核定后,由监测平台建设单位依法开展采购工作,涉及政*采购的按照相关规定实施。市市场监管局根据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向市节能减排办申请财政扶持资金计划。 (二)各重点用能单位、相关能源销售转供单位及专项项目主体的一级(关口)、二级和三级能源计量数据采集的资金,由市市场监管局根据审核结果和项目公示情况,向市节能减排办申请财政扶持资金计划。 (三)市市场监管局依据市节能减排办下达的财政扶持资金计划,向市财政局提交拨款申请。 市财政局审核通过后,按照本市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拨付资金。宝山区加快建设上海科创中心主阵地 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长宁区企业节能减排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申报
静安区支持节能减排降碳实施办法。上海企业节能减排建筑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申报条件
第六条(支持方式) 专项资金主要采用补贴或以奖代补的方式。补贴或以奖代补费用,按照项目性质、投资总额、实际节能减排降碳量(或高碳能源替代量、废弃物减量、资源综合利用量)以及产生的社会效益等综合测算。 补贴或以奖代补费用按照专项资金所明确的支持范围中的一种进行申请和确定,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请相关补贴。 第七条(部门职责) 上海市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委,以下简称“市节能减排办”)、市财政局共同负责专项资金的总体安排、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市发展改*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交通委、市农业农村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绿化市容局以及市**明确的其他部门(以下统称“项目管理部门”)根据部门职责,分别负责本办法的具体操作实施。市审计局等部门依据本办法,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上海企业节能减排建筑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申报条件
上一篇: 企业节能减排交通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申报
下一篇: 苏州建设工程咨询节能评估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