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水水资源论证评审
咨询内容我县原有水电站由于经营不散关闭,取水许可证注销,现因转让需要从新运行,想咨询该水电站取水许可证办理是否需要重新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通过审查后重新发放取水许可证?答复内容您好!感谢您的留言。现答复如下: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原取水许可证注销后,取水单位或个人重新申请取水的,应当按照规定提交申请书等有关材料,建设项目需要取水的,还应当提交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因此,该水电站重新申领取水许可证时,应同时提交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对前期工作中已开展规划水资源论证的区域,在满足管理要求的前提下,可不再进行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取水水资源论证评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取水单位或个人超许可水量取水属于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违法取水行为,应由县级以上人民**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取水许可证。同时,对于取水单位或个人超取水许可审批水量取水,应比照超计划或者超定额取水,按累进收取水资源费。按照《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利用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取水单位和个人,都应当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违法取水的用水单位或个人按规定完成行政处罚后,应按照《条例》规定补交无证取水的水资源费。取水水资源论证评审强化责任落实,加大监督管理和责任追究力度,提升水资源论证工作水平。
,对建设项目取用水与生态流量保障目标、江河水量分配指标、地下水取用水总量和水位管控指标、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用水定额等指标的符合性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作为审批取水许可申请的重要依据。三是推进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重点对实施范围、评估要求、告知承诺制、事中事后监管等作出要求。强调优先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新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区域推行水资源论证评估。对已开展规划水资源论证的区域,在满足管理要求的前提下,可不再进行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对已经开展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的,推行取水许可告知承诺制,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纠正不符合水资源管控要求的取用水行为。
补救与补偿原则(1)坚持“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原则”,开源、节流、治污并举,节水治污优先的原则;(2)坚持开发、利用、节约、保护水资源和防治水害综合利用的原则;(3)坚持水量与水质统一的原则;(4)坚持取水权有偿转让原则,建立健全保护水资源、恢复生态环境的经济补偿机制;(5)坚决维护国家权益,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协商、互利的原则。本报告已对建设项目取水对周边水资源状况及其他用水户的影响作了分析。本项目取水符合四川省相关取水规定,对本地水资源质和量影响甚微。编制水资源论证后评估报告,并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或审查,落实后评估中提出的相关要求。
关于水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根据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深化党和******的决定》和《深化党和******方案》,以及*****办公厅印发的自然资源部、水利部“三定”规定,自然资源部负责水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水利部负责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等制度。二、关于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流域水环境保护职责根据机构**要求,水利部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流域水环境保护职责整合入生态环境部。根据*****办公厅、***办公厅印发的《水利部职能设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水利部具有“参与编制水功能区划和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的职责。目前,**层面入河排污口职责已移交,水功能区正在移交,地方结合机构**要求也正在组织移交。随着职责的逐步移交,我部也在抓紧研究下阶段做为参与部门如何在职责范围内开展入河排污口、水功能区相关工作,配合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共同做好相关工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关工业、农业、能源等需要进行水资源配置的专项规划。泸州垃圾发电厂水资源论证设计
是否符合地下水取用水总量和水位管控要求、是否达到节水要求等进行重点论证。取水水资源论证评审
您好!请问国际河流是具体怎么界定的?国际河流的一级、二级、三级支流算国际河流范畴吗?答复内容您好!感谢您的留言。现答复如下:按照传统定义,凡流经或分隔两个和两个以上国家的河流统称为国际河流(或跨界河流),它包括涉及不同国家同一水道中相互关联的河流、湖泊、含水层、冰川、蓄水池和运河。但各国、国际组织、有关学术界对于超越一国边界的淡水的表述多种多样,主要有:国际水道、国际流域、国际淡水、国际湖泊、国际非海洋水域、跨国河流、越境水、跨界水道、跨界水体、跨界水域、跨界地下水、跨界含水层、边界河流、边界水、共享河流、共享水道、共享水资源等等。这些表述大多是对某些具体的河流湖泊或水体在条约、文件文本中的描述,没有正确错误之分。根据我国与周边国家签署的有关条约,“国际河流”是指位于或穿过两国国界线的河流。对于国际河流的一、二、三级支流是否纳入国际河流范畴,由于不同河流自然情况差异很大,暂无统一规定,一般根据两国之间的有关协议、文件和协商共识、国内管理需要和具体事件而定。取水水资源论证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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