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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情况1、原告是一家的机械有限公司,被告是一家的超声波电子设备制造企业,这家超声波电子设备制造企业是由王洪泽全额投资,工商登记的企业性质为个人独资企业。2、原告因为生产全套机械设备流水线,向被告超声波电子设备制造企业签订《制造设备配件定制合同》,采购生产的超声波电子设备,但被告利用发展,特别是国外也在增长,设备疯狂涨价的机会,故意不履行交货义务。3、原告因为被告故意控制,故意不按期交付货物,无法生产出设备交付给客户,无法达到合同目的。原告依法委托上海经济律师网吴剑勇律师代理案件,将被告超声波电子设备制造企业、出资人王洪泽作为共同被告,起诉至嘉定区法院,要求两位被告共同承担解除合同、双倍返还定金的法律责任。吴律师的起诉方案即要求法院判决公司承担违约赔偿责任、也同时要求法院判决投资股东共同承担法律责任。焦点法律问题1、合同目的不能达到时,即被告故意不及时履行交货义务,原告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是否可以解除合同?被告该如何承担法律责任及法律依据是什么?2、与不同的签约主体签订经济合同有什么不同的法律后果?有限公司与个人独资企业对外签订合同的法律责任有什么不同。吴剑勇律师,经济案件处理的高手。江苏建筑装饰经济纠纷律师
吴剑勇律师:上海经济合同律师的指南在商业交易日益频繁的,经济案件的数量也在不断上升。面对复杂的经济法律问题,寻求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至关重要。本文将为您介绍一位在上海地区具有声誉的经济合同律师——吴剑勇律师。一、律师简介吴剑勇律师,作为上海地区的经济合同律师,拥有丰富的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他毕业于法校,并取得了法学学士学位。在多年的执业生涯中,吴律师成功代理了众多经济案件,为当事人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二、业务范围吴剑勇律师的业务范围涵盖了经济合同领域的各个方面,包括但不限于:1.合同起草与审查:为企业提供的合同起草服务,确保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同时,对已有合同进行审查,提出修改建议,降低法律风险。2.合同处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时,吴律师能够迅速介入,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等方式解决争议,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3.债权债务清理:帮助企业清理债权债务关系,追讨欠款,保障企业的经济利益不受损失。4.企业法律顾问:为企业提供日常法律咨询和法律培训服务,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防范法律风险。5.其他经济法律事务:包括公司设立、股权转让、知识产权保护等与经济相关的法律事务。浙江债务清偿经济纠纷律师经济律师事务代理,吴剑勇律师让您放心无忧。
民间借贷及借款行为是社会生活、经济交易的重要内容,《中华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施行后,对民间借贷案件、借款合同案件的审理有什么影响,以及民间借贷与借款合同的出借人及借款人应注意哪些事项,上海经济律师吴剑勇律师下面给大家分析一些基本法律适用,以便民间借贷案件、借款合同案件能够做到正确的法律适用。一、民法典关于借款条文与合同法关于借款条文的变化1、民法典关于借款合同的条法规定:民法典中关于借款合同一共十四条,具体条文为第六百六十七条至第六百八十条,主要调整金融机构与自然人、法人、非法人,以及法人、非法人、自然人相互之间的借款合同关系,对借款合同的概念、形式及内容、人和借款人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当事人违反合同的责任等内容作出了规定。2、合同法关于借款合同的条法规定:合同法中关于借款合同一共十六条,具体条文为百九十六条至第二百一十一条,主要调整金融借款合同以及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关系,对借款合同的概念、合同的形式及内容、合同的担保、人和借款人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当事人违反合同的责任等内容作出了规定。二、民法典少了两个法律条文及其影响1、民法典相比合同法对比。
一审法院也正是因为没有借条、借据、收条等有效的法律凭证,无法直接证明汤某向程某借款的基本事实,无法证明诉讼双方之间存在民间借贷法律关系,之后被一审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也就是说程某败诉了。原告程某委托上海经济律师网吴剑勇律师上诉到中级法院之后,中级法院经过重新对诉讼双方全部证据及抗辩意见进行审查,依法撤销一审判决重新改判,直接判决汤某向程某返还借款及利息,更终得到了合法的wei权,没有造成借款的损失。虽然中级法院二审判决原告程某胜诉,但本案的教训却值得注意,不论是基于朋友还亲戚,建议借款时都应该出具借条等有效的借款凭证。二、一审法院判决的理由本案由上海杨浦法院一审审理,杨浦法院审理认为的主要观点大致如下:民间借贷关系的成立需要双方具有借贷合意及出借钱款的实际交付行为。本案中,虽然有银行的转账流水为证,双方对钱款往来本身没有异议,争议焦点为转账是否达成借贷合意,原告程某应就此承担举证责任。杨浦法院认为原告与被告之间不只存在商业合作关系,且互有几十次、金额高达百万元的转账行为,在无借条等明确借款意思表示的情况下,法院难以甄别每笔钱款的性质。银行流水中关于利息的备注,鉴于双方之间有商业投资合作行为。吴剑勇律师,经济案件的专业辩护人。
不宜作狭义的借款利息的解释,汤某辩称系投资款的股息,也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即便是借款利息,也难以认定是哪笔钱款,按多少年利率计算的利息。法院综合认为,对程某主张借款的基本事实,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不予采信,程某要求汤某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的诉请不予支持。故此一审法院判决驳回程某要求汤某返还借款本金及利息的全部诉讼请求。即因为程某在借款之后未要求对方出具借条的直接法律后果就是导致一审败诉,导致一审法院认为难以认定双方之间存在借款合意,所以没有认定诉讼双方之间存在借款的基本事实而判决原告败诉。三、二审法院改判的理由上海经济律师吴剑勇代理原告依法上诉,由上海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二审案号(2021)沪02民终657号。中级法院裁判的主要观点认为: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对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经审查并结合相关事实,确信待证事实的存在具有高度可能性的,应当认定该事实存在。本案中,被告汤某辩称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借款,所有钱款往来均是投资款、公司转账、旅游、租房等钱款,该笔钱款即为公司的业务交流款项。纵观本案在案证据及双方当事人的陈述。遇到经济法律难题?吴剑勇律师是您的明智之选。上海家庭债务经济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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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无需要返还的责任并不是任意的抗辩权,而是有条件的。接受的一方有义务、有举证责任来证明所涉确实是用于了投资,并且是用于了双方约定用途的投资,证明投资的走向,以及还应该证明投资项目的现状或结余情况,并能够达到证明投资项目或投资出现亏损,如果不能够达到相应的证明标准,接受一方仍然是要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及返还的法律责任。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法院这个案件的判决,就是根据被告没能举证证明所涉用于了投资,以及证明投资失败的事实及法律后果。所以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法院虽然查明了诉讼双方是委托投资而非民间借贷,认定交付本身的用途及性质确实是用于委托理财,但法院终仍然判决接受的被告向原告返还,其的裁判理由就是认定被告未能提供相关证据用于证明投资失败,故其主张投资失败不同意返还的抗辩意见没有被法院采纳,故此而判决其承担返还责任。江苏建筑装饰经济纠纷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