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第三类医疗器械委托生产供应链管理

时间:2022年09月19日 来源:

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以行业顶层法律形式得以确认“第三十四条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可以自行生产医疗器械,也可以委托符合本条例规定、具备相应条件的企业生产医疗器械”。——《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令第739号)2021年6月1日正式实施。2021年以前持证人生产企业本身,注册证*生产许可证绑定在企业身上,委托生产模式,双方持有注册证才能委托生产。2021MAH制度实施以后,持证人为具备研发能力的企业或者研究机构,注册证*生产许可证为注册人持有注册证,CDMO持有生产许可证。委托生产模式则以以行业比较高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形式给予明确允许委托生产方式完成产品上市。通过领伯医汇一站式的解决方案-让客户的医疗器械产品上市变得更加流畅高效。 台州医疗器械许可-医疗器械备案办理流程资料。江苏第三类医疗器械委托生产供应链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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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注册人与受托生产企业的职责在注册人法规中,明确了注册人对医疗器械的安全和有效性依法承担全部责任,但生产环节是其安全有效的重要保障。明确注册人与受托生产企业的职责是开展好注册人制的前提条件。(一)注册人的职责总体而言,注册人对医疗器械的安全和有效性依法承担全部责任。首先,按照法规要求医疗器械注册人应建立保证医疗器械产品质量的责任体系,并落实其企业的主体责任。其次,注册人需对受托生产企业进行质量评审,并对其质量体系的运行予以监督。第三,注册人须有效的向受托生产企业转移生产所需要的的技术文件资料。第四,负责产品上市放行。第五,负责售后服务和负责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第六,负责建立医疗器械追溯体系。上述六点是注册人在实施过程中需要重点关注的内容。(二)受托生产企业的职责受托生产企业虽然不是法律意义上的责任主体,但其是医疗器械产品安全有效性保证的重要内容,是注册人责任的有效延伸。实操中需要关注:首先,受托生产企业需积极学习并坚决执行医疗器械相关法律法规及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履行《委托生产质量协议》所规定的义务,办理受托生产许可证并承担其相应的法律责任。徐汇区第二类医疗器械委托生产资质领伯医汇为您提供医疗器械设计开发转化,合规质量体系建立服务,检测样品/临床样品委托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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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人与受托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建立良好和持续的质量管理体系监督机制与沟通机制,真正做到“体系管体系”。六是重点关注产品输出的质量控制与检验放行,切实做好设计开发和设计变更的验证。(安全性、有效性、可靠性、可用性等)七是,为了便于后期的责任追溯,相对注册人自己生产,委托生产更需要关注相关文件、记录的编制和存档工作。八是,知识产权的约定和关注。受托生产企业不从事同类型产品的销售运行是避免知识产权纠纷的比较好的处理办法。医疗器械由于其风险程度,事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因此,相对于普通商品,安全有效性的风险评估和质量体系管理就尤为重要。这也是医疗器械近几年才引入和试点注册人制度的原因。医疗器械的委托生产不仅需要考虑生产的自动化程度、生产管理成本和效率的控制,更多的需要关注法规、注册、产品质量控制、质量管理体系和上市后不良事件报告等方面的全生命周期问题。做好医疗器械委托生产的质量管控,将真正有效的推进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的实施,更好的服务于医疗器械产业的创业创新。

CMO-医疗器集采制度下的降本增效措施

CMO-即ContractManufactureOrganization,合同委托外包生产服务(医疗器械产品上量生产服务)。针对已经上市产品的集中化批量化生产提供委托生产服务,有效的进行生产管理,有效的进行产能管理,有效进行生产成本控制,高效运行的体系和持续的生产改进,保障产品质量稳定。服务内容:生产许可证书转移增加,采购及供应链成本优化,生产效率提升,合规管理保障等。CMO平台展示:配置:切割-装配-封口-喷码-包装-灌装的生产环境及生产线,满足Covid19出口试剂及胶体类试剂的批量化生产。日产能:100-200万人份/天,可根据客户产能要求,快速配置生产能力。 医疗器械许可证去哪里办?点击咨询,代办一站式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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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1日,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扩大试点范围至21个省市;2020年7月7日,***发布通知,医疗器械注册人委托生产模式全国推广,这对于医疗器械的创新环境及监管环境有何影响?您认为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的趋势如何?


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是2017年12月首先在上海试点,随后在广东、天津等省开展试点。到了2019年8月1日,国家药监局将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试点范围扩大至21个省市。前不久(注:2020年7月7日),国家药监局发布通知,鼓励医联器械注册人委托生产模式在全国范围推广。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之所以有如此巨大的影响力,是因为其对医疗器械行业的技术转化、产品的更新换代有潜移默化的影响,同时,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作为医疗器械全生命周期的管理制度,对于监管制度的革新有重要影响。医疗器械行业的基本法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目前还处于修订过程中,预计在今年下半年发布的机会较大。本次《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修订的主要任务是把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写入条例,确立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的法律地位。该制度写入《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并发布后,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将有法律保障,将会更顺利的在全国范围推广。 医疗器械CDMO,领伯医汇一站式服务!杭州二类医疗器械委托生产专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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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注册人制度委托生产实践中的矛盾分析

(三)注册人与受托生产企业的体系管理矛盾注册人和受托生产企业之间不是简单的业务合作关系,是双方体系管理的融合关系,或者说是注册人对于受托生产企业体系管理的问题。解决好双方的体系管理矛盾,将有效的提高产品质量,推进体系运行。(四)实际注册周期、费用和预期之间的矛盾医疗器械的产品注册是一个评估安全有效的综合性工程,涉及产品的验证、检验、临床评价、技术审评等诸多环节。合理的预估注册周期和费用,对于项目的推进以及委托生产关系的实施起到重要的作用。(五)产品输出质量控制的矛盾注册人是医疗器械产品质量的责任主体,但落实在生产环节需要受托生产企业的质量控制。受托生产企业的质量控制能力,将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注册人的责任。 江苏第三类医疗器械委托生产供应链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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