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区劳动纠纷法律援助

时间:2024年06月28日 来源:

【 不签订劳动合同有什么法律后果?】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如何约定试用期?】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期间、试用期工资都应当符合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只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至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至低工资标准。劳务关系有争议?天境星峰律师,为您调解纠纷。宝山区劳动纠纷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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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业限制是否适用于全部员工?】 用人单位要注意,竞业限制协议的签订主体并非是全部员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竞业限制的对象为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同时,劳动合同法也对签订期限作出了限制,即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两年,并且用人单位要按月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 【法律索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宿迁劳动纠纷找哪个部门劳务纠纷难处理?天境星峰律师,用专业为您找到合适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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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1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强迫、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劳动纠纷中主张年终奖、提成、补贴、津贴等劳动报酬情况: ① 对该等待遇有明确约定的劳动合同、单位规章制度、员工手册等,证明该等劳动报酬的计算方式、具体数额等; ② 工资单、银行查询明细等工资发放凭证等,证明有无发放该等劳动报酬。 举证责任规定: 用人单位对于工资发放记录的举证责任限于两年之内。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第三款: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劳务关系遇挑战?天境星峰律师,助您渡过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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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中常见的关于加班工资纠纷情况: ① 考勤记录、打卡记录、加班通知、加班申请单等,证明有无加班事实; ② 工资单、银行查询明细等工资发放凭证等,证明有无发放加班工资; ③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且未安排补休的证据。 举证责任规定: ① 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 ② 用人单位主张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制的,由用人单位举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二条: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劳务问题有纠纷?天境星峰律师,助您顺利解决。江苏处理公司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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